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的建设变得极为重要。日前,漳州市发改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
近日,漳州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漳州市2016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漳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的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补助对象为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补助标准为省级财政资金按快充桩495元/千瓦、交流桩150元/千瓦给予补助。市财政资金对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
据悉,规划还要求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运营的充电设施需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实时监控,确保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