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姚国华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金色热线访谈时透露,云南第一座纯电动汽车充电站,自2010年12月投入使用后,5年来没有一辆私家电动汽车来充过电。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电动汽车的推广遇冷,在昆明的销售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现状:作用更多的是示范意义
早在2010年12月,云南首个纯电动汽车充电站——盘龙电动汽车充电站建成投运,这也是全国第一座高海拔充电站。
站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充电桩就安设其间,与传统加油站相比,充电桩外观貌似加油机,高约1.5米,只是体积相对小一些,在桩的两个侧面安装了由液晶屏、键盘、刷卡区三个部分组成的全自助操作界面。充电时,只需接上充电插头,输入密码,选择充电方式后,就可以为汽车充电了。采用快充方式2至3小时可充满电,慢充则需12小时,车辆一次蓄满电后可行驶150-200公里。目前,全站已建有10个直流充电桩和8个分布式交流充电桩,可同时为两辆大型电动汽车及16辆小型电动汽车进行充电。
随着近两年政府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促进政策纷纷落地,不少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也相继亮相上市,但似乎在昆明市场的普及率并没有想象中高。
“充电站自建成投运以来,我们还没有接待过社会车辆来此充电。”昆明盘龙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任勇说,“现在,经过近两年来政府的积极宣传和政策支持,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慢慢扩大,也会有市民前来充电站咨询了解新能源车如何充电,以及如何申请办理建设充电桩的手续。从充电站建成到现在的使用情况来看,充电站所起到的作用更多的还是对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示范意义。”
为方便市民充电,充电站可刷卡或支付现金,过去还实行24小时开放,但因从没有私家车进站充电,常年闲置,为了安全管理,现晚上也只能暂时关闭充电站。
原因:动力有不足 售价太高
新能源车与传统的汽油车相比,除运行起来低碳环保外,成本低也是一大优势。目前,公交车和出租汽车仍是新能源车推广运用的主力军。一辆混合动力的新能源汽车,与柴油汽车相比可节油10—15%,如果是插电式的新能源汽车,能节油15%—25%。在减排上,一辆新能源汽车投入使用后,头两年新车性能较好时,其尾气排放量将较柴油车减少50%左右,随着车辆的逐渐老化,尾气排放量也可比柴油车减少30%左右。
另外,电动汽车最大的好处是不用担心油价升降,操控性也比同款的汽油车好一些,拿最简单的保养来说,按照普通的汽油车保养标准,需要更换机油机滤,还要不定期的清理节气门、进气道、喷油嘴等。而作为新能源电动车,这些费用为0。
既然有这么多的优势,为何会在推广中遇冷?有过纯电动车使用经历的任勇表示:“现在公司所使用的3辆纯电动车,在使用前期,充一次电根据路况能行驶150公里到200公里,可随着电池使用时间长了以后,现在充一次电只能行驶100公里左右。”还有电动车驾驶员反映,电动车电池电量如果低于30%,动力就会受到影响。
此外,与传统能源汽车相比,电动汽车还有一个突出的缺点,就是售价太高。目前比亚迪MPV车型M6的市场报价为10—15万元,而与此款接近的MPV车型的电动车E6的市场报价则需要30—36万元。而且,目前电动汽车的电池一般使用3—6年就需要进行更换,更换成本也较高。
此前记者也从云南五龙汽车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作为云南第一批本土制造、具有自主品牌的纯电动车在昆明市场的销量也不理想。
市民声音 “充电太不方便了”
云南首座纯电动汽车充电站遇冷,除电动汽车销量低外,充电桩建设滞后也是主要原因。
记者走访时发现,昆明市区众多小区停车场,很少有电动汽车充电桩。在昌源中路假日城市小区,可以停放上千辆私家车的停车场,没有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北京路上的一个大型地下商业停车场,地下车位加起来有1000个,也没有一个充电桩;在市中心一些大型商业停车场,也没有建设充电桩。
住在假日城市的王女士说,电动汽车尽管环保、清洁,但用起来还是不方便,没电就无法发动,小区没有充电桩,还要跑到固定地点充电,加上价格偏高,目前暂不打算购买。市民王先生也说,如果小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都设有充电桩,相信电动私家车走进家庭也将为时不远。
“目前电动车太少、停车场车位紧张,要让小区停车场或者满负荷运转的商业停车场主动留出几个充电车位,是非常困难的。即便有充电车位,还要考虑充电车主停车收费等问题。另外,在老城区,充电桩工作时居民小区很可能会出现跳闸。”一名停车场的保安说。
政策支持
新小区按10%建充电桩
尽管如此,从大趋势来看,发展电动车是一个必然过程。为推广新能源汽车,昆明将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数与充电桩数量1∶1.1的比例,年内将建设37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此外,昆明将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实现全面辐射,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单位或个人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按“一车一桩”、“桩随车走”的原则,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机构(4S店)负责“全过程组织管理”,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昆明现有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规模达到100个以上(含100个)车位的永久商业性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照10%的比例规划和建设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销售4S店,按照销售新能源汽车数量为用户配建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