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中山市发改局了解到,今年中山市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000辆(实际上牌约600辆),年底可望达到1500辆。截至11月,已经发放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超过6000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山市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共建成4个换电工位和225个直流充电桩(机),并鼓励在住宅及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同时,为满足新能源汽车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我市预计在年底前完成3000个充电桩建设,分布在市政府、各镇政府和机关单位、公办学校、医院等单位,按单位停车位的10%-20%建设充电桩。
今年以来,在省市两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企业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新能源设施的意愿增强,今年1-6月份有15个单位(个人)81辆新能源汽车获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合计1065万元;7-9月共有31个单位(个人)244辆新能源汽车、4个换电工位和157个直流充电桩(机)获得专项资金,合计2488.35万元;10-11 月共有24个单位 (个人)162辆新能源汽车获得专项资金,合计2594万元。
为了加快推广应用中山市新能源汽车工作,在市发改局的牵头下,《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2014-2015年)》以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市级补助政策经市政府审批出台,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辆购置、充电设施建设营运、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同时,我市还出台了 《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5-2017年)》,在完成2015年投放360辆新能源公交车、20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新能源推广任务基础上,拟用3年时间实施新能源汽车应用计划,分阶段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广应用500辆村镇微循环公共汽车、2200辆社会租赁汽车、2000辆新能源公务车、2000辆物流配送汽车等,建设相关配套充换电设施,努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应用的环境条件。
据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制定,该规划将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方案,规范市场竞争,大力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市场主体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