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能源车的快速发展,充电桩和充电站等配套设施,也会迎来快速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建设完成充电站723个、充电桩2.8万个,其中,国家电网公司建成充换电站618座,充电桩2.4万个,充电桩数量远远低于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增长。而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达8.39万辆,充电设施供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但在2015年,全国计划建成的充电站数量达到了1549个,而计划建成充电桩的数量更是达到了24万个,相比于14年,有了近10倍的增长。
2014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掀起充电桩建设高潮。以国家已批准的两批新能源车试点城市为例,北京市将在中心城区打造服务半径平均为5公里的充电圈;天津市将新建6700个充电桩或充电接口,新建66个充换电站;上海2015年充电桩数量将超6000个;广州到2015年底,新建10座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和300个充电桩;深圳到2015年建168座公交充电站,50座出租车充电站,526个快速充电桩,39000个慢速充电桩。
前不久,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从不同车型折算系数、推广量等指标,对充电设施奖励标准进行划定,继续对行业发展进行大力扶持。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和社会资本的推动下,预计到2020年充电桩(站)直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320亿元,从事充电设备制造、运营等相关企业将获得实质性业务扩张机遇。
该通知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中央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通知设定了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对于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最高,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励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励最高封顶1.2亿元。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励标准1.26亿元,每增加6000辆,增加奖励资金110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封顶2亿元。
相比2013年-2015年的政策标准,由于近年来新能源车产销快速放量,此次征求意见稿设定的奖励门槛有所提高。其中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在标准车推广量不低于3万辆时,可获得充电设施奖励9000万元,2015年该标准为不低于2万辆。不过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燃料电池车的折算系数,燃料电池乘用和客车,相比标准车的折算系数,高达30倍、50倍,表明政策对燃料电池车的力挺。
按照此前国办印发《关于加快电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
按照规划要求,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另外,国家电网前期也启动了第五批充电设备,总招标金额约为15亿元。近年来国网基本退出城市充电网络建设,专注高速公路业务。由于政策对充电网络的大力推动,以及民间资本建设力度低于预期,此次国网重新介入将有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到2020年将建成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可以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由此带来的充电桩(站)直接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
国家推出奖励政策、建立充电服务费模式、充电价格电价优惠、售电侧的放开等措施,充电运营开始“有利可图”,投资回收期有望缩短,预计运营端的建设有望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