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受广东省长朱小丹委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安排省级补助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安排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升级补助资金的情况汇报,决定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加快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由购车综合补贴和充换电配套基础设施奖励组成。
广东省政府规划,2016年6月前珠三角地区将推广应用4.5万辆新能源汽车。广东省要求广州完成1万辆、深圳完成2.5万辆,其他珠三角各市完成1万辆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公交电动化为核心,珠三角各市今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10%,以后逐年递增10个百分点,累计增至50%,确保到明年底珠三角地区纯电动公交车数量达到4000辆;同时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