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6年3月8日与蔡宽、应秀君共同签署了《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收购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鹰电动汽车”或“标的公司”)80%股权。其中3,750万元受让蔡宽持有的台鹰电动汽车50%股权,2,250万元受让应秀君持有的台鹰电动汽车30%股权,其他股东放弃受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资料显示,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800万元,一般经营微型电动汽车设计、制造、销售(应向许可部门申报并在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经营),电动汽车零部件、非公路休闲车设计、制造、销售。
猛狮科技称,标的公司所涉及的业务填补了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中新能源汽车整车部分的空白,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布局,标的公司拥有成熟的电动汽车研发、生产团队,具备完整的汽车生产四大工艺,具备行业资源优势,收购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团队与公司现有的整车设计、电池、电机电控团队进一步整合,将进一步强化公司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以及核心零部件(包括电池、电机及电控)的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