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共新增、更换新能源公交汽车831辆,占全省新增、更换公交汽车总数1793台的46%,超额完成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工信部确定黑龙江省增长10%的目标任务。
省厅按照国家部委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部署,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交通建设为目标,以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为核心,以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作为推广应用为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引导、鼓励公交企业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召集专家学者深入探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应用的发展前景、技术细节、环保指标,以及新能源车辆在北方地区应用的技术瓶颈,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重点。同时积极深入一线,征求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准确把握行业需求。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供需平台,帮助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运输企业实现业务对接,借国家政策之“东风”,扩本省之“内需”,刺激黑龙江省汽车工业加快发展。通过交流平台,使企业能够不断完善车辆运营管理保障体系,克服新能源车辆推广阶段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是加强务实推进。积极做好国家新能源政策解读预判工作,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环保节能方面的显著效果和重大作用,提高公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
四是全面落实政策。在车辆比重、节能标准和运营里程上严格把关,831辆新增及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格全部通过工信部的审核认证;于2015年的1月20日、2月10日、2月底三个时间节点完成公示、考核、汇总等工作并逐级上报。目前,641辆运营里程达到补贴标准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信息,已全部提交报部,确保了下步企业补助资金能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