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财政安排珠三角地区(不含深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计划按2013-2015年拟补助总额的40%拨付,共3.26亿元。
以广州市为例,插电式私人乘用车今年计划推广3000辆,数目最多,其次是插电式公务车1100辆及插电式公交车1700辆,合计计划推广10000辆,安排补助资金1.11亿元。
广东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补助资金主要由各地级市用于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由各地级市根据所选择的技术路线和商业运营模式自行安排。2015年一季度,省将根据各市2013-201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数量,据实清算省财政补助资金。
此外,粤东西北城市不是国家试点城市,广东省政府对粤东西北地区没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没有量化目标要求,省财政2014年安排粤东西北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额度按照各市当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数量和补助标准再据实安排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