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葫芦岛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葫芦岛市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在辽宁虎跃集团及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的积极努力推进下,70台纯电动公交车将于8月6日在葫芦岛市正式上线运营。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发展理念,在实现人民生活富裕的同时,要守住绿水青山。省政府也提出了“蓝天工程”的具体要求,葫芦岛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蓝天工程”要求,在葫芦岛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青山、碧水、蓝天、沃土工程,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滨城的顶层设计,并且对全市公交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实现公交‘绿色化’”。葫芦岛市政府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提升到了政府战略层面。为此,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葫芦岛城市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投入4000余万元购置了70台纯电动公交车。为了尽快使纯电动公交车上线运营,主管交通的于学利副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并召集交通、规划、交警等部门,在葫芦岛火车站亲自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确定了葫芦岛市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场址,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同时,协调兴城市政府帮助公交企业尽快选定纯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建设场址,协调电力部门加快审批、送电进度。在葫芦岛市政府领导及兴城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帮助和配合下,葫芦岛、兴城两地充电站顺利开工建设,并如期完工应用,确保了纯电动公交车按期上线运营。
葫芦岛市新购进的纯电动公交车为车长8.05米,车宽2.3米,核定载客人数44人的宇通牌纯电动车辆,该车型具有无污染、无噪音、零排放、安全性高等优点:第一,纯电动公交车完全靠车载电池来提供电源及能量,没有发动机,不消耗燃油、燃气,相对于传统车辆及混合动力车辆更环保。第二,车辆在起步时比较平稳舒适,无冲击感,增加了市民乘坐的舒适度。第三,动力电池组安装在车辆底盘上,易于检查维护,更安全。第四,纯电动车辆由驱动电机直接驱动,取消了传统车辆的变速箱,实现了无级变速,行驶过程中无需换挡,有效降低了驾驶员的劳动强度。
相比较传统的汽油、柴油公交车,在出勤率相同的情况下,纯电动公交车在单车全生命周期内,减排二氧化碳超过557吨,减排PM超过90kg,减排氮氧化合物超过16吨,相当于每年植树3280棵。70台纯电动公交则相当于每年植树23万棵。纯电动公交车的应用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舒适、环保、准点、快捷的乘车服务。同时对城市功能的发挥、城市品位的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乃至广大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增的70台纯电动公交车用于运行葫芦岛至兴城线路,替换了该线路70台尾气排放超标的小客车。使这条线路成为省内第一条全部由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的城际公交线路。同时葫芦岛市也成为全省除大连以外其它地级市一次性引进纯电动公交车数量最多、保有量最大的城市。至此,葫芦岛市共有新能源车辆247台,占车辆总数42.7%,纯电动公交车70台,占车辆总数14.6%,两项指标在全省地级市中均名列前茅。
为方便百姓出行,促进葫兴两城经济发展,新车上线运营后,葫兴两地早班车由5:40分提前至5:30分,末班车由葫芦岛19:00点、兴城18:30分均延长至20:00点。
在葫芦岛市政府、市交通局的大力支持下,葫芦岛市公交将继续按照“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经营理念和“致力于人们出行质量的改善”的企业使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让更多葫芦岛市的百姓享受到市政府公交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