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工信部正式对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标示着我国动力电池行业准入规范出现。2015年3月,装备司正式公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我国动力电池准入规范全面拉开序幕。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约有150家企业生产的动力电池实现了批量装机,而截止目前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企业目前只有57家。事实上,今年四月,工信部补充通知中明确了搭载未列入准入规范的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将不享受补贴政策,准入门槛才真正出现。而在此之前,条件一直处在自愿申请阶段,企业对其并不够重视。当补充通知中准入门槛与补贴挂钩后,一时间出现了大量企业抢报的现象,而一部分准备不够充足的企业则没能顺利进入目录。同时,这部分企业缺乏与汽车研发相适应的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和技术管理体系,相关企业基本要求也未达到条件规定,比如产能方面,要求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
电池目录的制定初衷还是为了规范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条件虽然严苛,但是我国目前能够达到的企业远不止57家。但是作为一个资源性的申报目录,工信部也会进步提高条件设定的产能、技术等指标,旨在整顿动力电池行业的乱象,培养本土动力电池企业健康发展。
条件规定申报企业必须是我国境内从事动力电池生产的企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的体现。十三五期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度重视,发展的同时离不开监管,加之新能源汽车受补贴政策影响深远,整个动力电池行业的生产规模、产品未来会相对集中,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会逐步加强。
虽然条件中没有明确指出外资企业不能进入电池目录,相关部门也表示,外企电池未进入目录的主要原因是信息资料准备不完整,短期内未进入目录属正常情况。有人说国家拒绝外资动力电池进入目录是为了保护本国生产企业,实际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未来也不排除外资企业会进入准入目录的可能,任何企业都要遵从安全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因为动力电池原因引发的新能源汽车事故时有发生,电池生产企业在研发、质保、生产一致性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在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对本土电池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也将起巨大的促进作用,也将给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