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12月28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收到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汽车”)本次将获得的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一批)为 10.844 亿元。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接到九龙汽车通知,九龙汽车已收到该项补助资金剩余部分 5.844 亿元。截止到目前,本次10.844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一批)已经全部收到。以下为公告原文: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收到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 2015 年 清算资金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158 号)文:根据《财政部关 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清算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 助的通知》(财建〔2016〕816 号),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汽车”)本次将获得的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一批)为 10.844 亿元。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接到九龙汽车通知,九龙汽车已收到该项补助资金剩余部分 5.844 亿元。
2016 年 12 月 16 日,九龙汽车已经收到该项资金先行拨付的 5 亿元补助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又一企业收到国补通知 江特电机全资子公司九龙汽车将获逾10亿元补助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次 10.844 亿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一批)已经全部收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款项将直接冲减九龙汽车 2015 年度销售新能源汽车形成的应收款,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该项资金的取得有利于改善九龙汽车的现金流,减少融资成本,对九龙汽车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