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的要求,将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作了调整说明,其中,申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申请,应随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
截至目前,先后有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速达、合众、陆地方舟十四家企业获得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5月23日,中机中心发布《关于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的调整说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的要求,将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申请有关项目核准文件作了调整说明,其中,申报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申请,应随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批复。
截至目前,先后有北汽新能源、长江汽车、前途汽车、奇瑞新能源、江苏敏安、万向集团、江铃新能源、重庆金康、国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速达、合众、陆地方舟十四家企业获得了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
【EV视界综合报道】2024年7月12日,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85批)拟发布的新准入车辆生产企业及已准入企业变更信息清单当中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这标志着小米汽车已经获得了完全独立的生产资质。
【EV视界报道】6月17日,工信部发布对推荐性国家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新国标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定义和标准。明确了四轮低速电动车将作为纯电动乘用车的一个子类,并命名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EV视界报道】2020年12月8日,为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升生产一致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原因,严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