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综合报道】国轩高科午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在青岛签署《2017年度采购协议》,北汽新能源拟向合肥国轩采购纯电动车电池系统,合同总金额 187,500 万元,本合同为合肥国轩与北汽新能源签订的2017 年年度供货合同。
据公告,该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为5万套动力电池组(按每月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合肥国轩将在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分批次交付给北汽新能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货物。
据介绍,北汽新能源是由世界 500 强企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并控股,联合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平台。北汽新能源自 2015 年成为公司的核心战略合作客户,公司自 2017 年开始向北汽新能源批量供货三元电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北汽新能源发生交易金额约 5,673.70 万元。
公告称,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9.41%,因合同采用分批交货方式,交货期全部在2017年,预计将对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