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市首辆上牌新能源车——比亚迪“秦”已成功实现免摇号上牌。昨日,记者在南开区比亚迪4S店见到了这辆牌照号为津JHV585的车辆。
车辆所有人介绍,这辆车在购买时享受到了中央和天津两级的补贴。由于今年购车可享受中央财政补贴3.325万元,地方按照1:1的比例补贴3.325万元,总计可以享受6.65万元补贴,因此在购车时,原本20.98万元的车辆他只向4S店支付了14.33万元,但有些遗憾的是,由于9月1日前车辆购买时还不能享受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因此未能免缴约12247元的购置附加税。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今后新能源车还有望享受车船税优惠,1.5L排量的“秦”又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390元的车船税优惠。也就是说,市民今后购置这款车最高可以减免79137元。
4S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准备相关材料,近日将向市科委申报财政补贴。市科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按季度集中申报。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在产品销售到最终用户后,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科委。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根据市科委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
近日《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本市新能源车发展悄然提速。记者昨日获悉,本市首辆免摇号上牌新能源车成功上路。9月1日起,三类新能源汽车也将免征车辆购置税,本市新能源车推广有望引来井喷式发展。稿件统筹邓晶龙周白石
政策购车时无需再垫付补贴费用
-根据《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管理办法》规定,车辆补贴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也就是说,消费者购车时无需垫付补贴费用。
-《办法》中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相关条件和要求,在津销售的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以及纯电动专用车,新能源客车不适用本办法。
-邮政快递、环卫、出租等领域新能源专用汽车申请地方财政补贴,必须事前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天津市新能源车辆购置证明》和行业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