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近日,广东省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指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产业创新发展,广东省将从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指引,并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广东省将加大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支持互联网、电子信息等领域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推进一批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并对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整车企业和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关键零部件企业,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并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研究落实资金补助政策;积极支持传统燃油汽车企业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一体化发展。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编制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路线图,明确近、中、远期目标;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2018-2020年,每年从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和促进经济发展专项中统筹安排资金3亿元(具体以实际立项支持数额为准),对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的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2018-2020年,每年支持新建3-4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创新平台,对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从现有的省级产业创新平台资金中优先给予建设补助。
意见还提出要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要求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配套等。
要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力度,2018-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中30%用于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具体额度根据年度推广情况确定)。各市对2018年1月1日起在省内注册登记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可按燃料电池装机额定功率进行补贴,最高地方单车补贴额不超过国家单车补贴额度的100%。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单车的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针对外界关心的动力电池回收问题,建立完善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先梯级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支持对废旧动力电池开展回收再利用,在广东省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每个销售城市设立1个以上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支持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完善回收服务网络。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统筹安排省循环经济相关资金对示范项目予以扶持。
此外,为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2018-2020年,对广东省内生产并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贴息支持,其中,对乘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0.5;对商用车贴息标准为:尚未获得国家购置补贴×不高于当年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1。单个企业贴息最高补贴限额为1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发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企业债券及绿色债券。充分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依托广汽集团、比亚迪等企业及国家级、省级第三方综合检测认证机构,广东省还将加快建设1-2家整车检测认证平台和3-4家关键零部件第三方检测认证中心,并在现有的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检测专项中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加快制订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和应用标准,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研究,制订标准体系规划和路线图,建设氢能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