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综合报道】2018年7月1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 快速了解关键信息
1、合资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50%,投资总额51亿元;
2、合资公司落户江苏省张家港市区,标准产能预计16万辆,视生产计划,年生产规模会增加;
3、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MINI电动车,推进MINI品牌的电动化;
4、不会为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的MINI电动车兴建新的销售和服务渠道;
5、合资公司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6、此次合作将有力促进双方的全球化进程;
7、此次合作将有力促进长城汽车新能源的布局和发展。
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
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将在江苏省建立一个先进的全新生产基地,除了生产MINI品牌电动车之外,新基地还将为长城汽车生产电动车产品。在英国,MINI品牌在牛津的工厂将于2019年开始生产MINI首款纯电动车型,这是MINI品牌迈向电动化的重要步骤。
宝马集团已经在中国建立了成熟的销售机构和渠道,未来也将继续与现有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合作伙伴进行合作,不会为新合资企业未来生产的MINI电动车兴建新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合资企业将主要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及其相关采购工作。
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是实力派的强强联合。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