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近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据通知表示,自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要求填写上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通知》明确,成都人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行为将会被“记录在案”,在得到成都市政府的资金补贴之余(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予补贴),也会对社会公布。不仅如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插电式混动和燃料电池技术的汽车)还会免除税费,并享受0.5元/度的低电费标准和免于限行。
另外,成都所有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还享受2小时免停车费;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
根据乘联会数据统计,成都2018年1-8月共销售新能源汽车4280辆,其中非营运车辆占比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