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2年11月30日公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43号)也将废止。
据悉,新《办法》简化了机动车企业和产品类型,并鼓励技术创新,建立了针对如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创新技术产品进入相关产品公告作好铺垫。同时,《办法》还在管理制度与流程等方面做出了相关优化。
与此前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相比,在本次颁布的《办法》中简化了机动车企业和产品类型。一是将原来过于细分的十九类生产企业和产品,简化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个大的类别。企业获得某一个类别的准入后,生产该类别之内的产品,无需再次申请企业准入,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推行车辆产品系族管理,鼓励企业对同一系族的车型产品按照系族申请产品准入,大幅减少准入产品型号。
另外,《办法》中特别提出将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原因,不能满足《办法》规定的准入条件的,企业在申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时可以提出相关准入条件豁免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评估其必要性、充分性,根据技术审查和评估结果,作出是否准入的决定。
最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针对其他方面进行了优化,包括优化准入管理流程、建立了开放的检验检测制度、建立针对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制度、建立了货车委托生产管理制度、完善了监督检查措施以及明确了法律责任。如此看来,蔚来汽车、小鹏汽车、奇点汽车、新特汽车等与传统车企开展代工合作的新兴造车势力,也将确保其自身首款产品能够稳健落地,并顺利的开展市场布局,让国内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更加的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