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6日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发改委表示: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另外,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此外,发改委发文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积极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统筹规划建设旅居车(又称房车)停车设施和营地,完善配套水电、通讯等设施,促进旅居车市场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级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充分发挥皮卡客货两用功能。建立健全汽车改装行业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推动汽车消费型改装规范化发展。鼓励发展长租、短租、分时租赁等多种租赁模式,构建多元化汽车消费体系。
在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方面,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有条件的地方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早前在4月17日,发改委曾发布关于征求对《推动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
针对汽车类消费,意见函中曾提出过以下几点建议:
1、严禁各地岀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
2、已实施限购的地方由“限制购买”转为“引导使用”,取消对无车家庭购车的限制;
3、已实施限购的地方2019年和2020年车牌增量指标数量,需在2018年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100%;
4、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必须取消。各地对新能源汽车产品一律核发专用号牌,并给予同等优惠政策;
5、燃油汽车车主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后,仍拥有再次更新购买燃油汽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