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工信部装备中心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告、合格证、双积分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称,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工信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装备中心已启动应急管理程序,结合车辆公告管理、合格证管理、双积分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后,现就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准入考核。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生产情况协商确定企业现场审查事宜,对已申请进行现场准入的企业,根据情况给予时间延期,不必提交补充资料,确保企业相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原计划安排在2020年2月的现场审核项目,原则上全部暂缓实施。
二、关于产品准入审查。相关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公告产品准入信息系统申报产品;受理及审查工作全部采用网络在线方式正常开展,并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协调安排工作人员,确保产品准入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关于机动车合格证管理。各机动车企业和个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合格证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各项业务;通过合格证信息系统上传国产机动车合格证和进口车辆电子信息数据,我中心实时接收并与相关部门实施数据交换。
四、关于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各乘用车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通过双积分管理系统办理各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乘用车企业在线提交2019年度乘用车企业双积分执行报告及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扫描件,纸质原件暂不需邮寄。对于提交时限要求(装备中心〔2020〕33号文件要求为2020年2月28日),将根据不同地区疫情发展情况和企业实际复工情况,给予时间延期。
五、将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进展及时调整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