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当中指出的再制造是指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旧汽车零部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而该《办法》当中还强调,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鼓励保险公司将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产品纳入维修备件体系。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再制造产品;国家倡导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鼓励政府机关、部队等公共机构在汽车维修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编辑点评: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企业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再制造相关行为的管理。国家鼓励现有再制造企业提质升级、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化、规范化水平。再制造企业应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再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