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本周新能源汽车领域又发生了不少引人注目的大事件,您不用担心会错过这些精彩的内容,EV视界将为您总结本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热点事件。
魅族未来将作为独立品牌运营 吉利官宣正式收购魅族
近日,EV视界从相关渠道获悉,吉利持股的湖北星纪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纪时代”)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族科技”)在杭州举行战略投资签约仪式。星纪时代将持有魅族科技79.09%的控股权,取得对魅族科技的单独控制,同时还表示,魅族未来将作为独立品牌运营。
可以看到,在签约仪式上,星纪时代董事长李书福,魅族科技创始人黄章,吉利控股集团CEO李东辉,星纪时代副董事长、魅族科技董事长沈子瑜,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等众多高管现身,多位重要人士出席,也直接表明双方对此次战略投资的重视。
据悉,李书福表示,消费电子行业和汽车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生态融合势在必行。未来智能汽车、智能手机两个行业的赛道不再单调,两者不再各行其道,而是面向共同用户的多终端、全场景、沉浸式体验的一体融合关系。跨界打造用户生态链,可以实现超级协同。
因此,星纪时代致力于高端智能手机、XR技术产品、可穿戴式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和生态建设,而魅族科技是中国智能手机领域的先行者之一,拥有丰富的软硬件研发和制造能力,未来双方的融合不仅会推出更多的智能化产品,在软硬件智能产品的开发技术,可能还将被吉利、几何、领克等吉利控股集团旗下的汽车产品所使用。
早在今年1月份,就曾传出过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或将收购魅族手机的消息,随后根据今年6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公告的消息,可以知道双方股权收购已经处于反垄断公示阶段,因此本次合作最终官宣也在意料之中。
接下来,值得期待的,不仅是星纪时代、魅族科技推出的智能手机、可穿戴式智能终端产品等软硬件装备,还有在5G互联时代,与吉利旗下的汽车产品、智能家居、移动出行等众多跨界领域的融合,为用户们提供更加便利的移动出行和生活服务。
AITO问界M7正式上市,售价31.98万元起
7月4日,AITO旗下第二款车型问界M7正式上市。新车共推出3款车型,售价31.98-37.98万元。据悉,新车定位为豪华智慧大型电动SUV,采用2+2+2的六座布局,并将深度融合华为鸿蒙操作系统。
政策方面,首批预定问界M7的车主,即享专属好礼。并且自7月4日起,问界M7将陆续在150+城市600+家华为门店进行真车展示;7月23日起,会陆续在150+城市600+家华为门店开启预约试驾及预定,用户可通过华为商城、华为体验店、我的华为APP、AITO官网、AITO用户中心以及AITO APP进行预约。
补贴后17.9万元/续航里程602km 恒驰5正式开启预售
7月6日,恒大汽车宣布旗下首款车型恒驰5正式开启预售,综合补贴后17.9万元,提供包括提车15日可退车退款等10项权益,作为恒大汽车旗下首款车型,该车定位于紧凑型SUV,CLTC综合续航里程602km,从此前消息来看,首批预售产量约为1万台,首批交付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商务部等17部门:扩大汽车消费 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或延长
7月7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以及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等众多措施。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
(一)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各地区不得设定本地新能源汽车车型备案目录,不得对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及消费补贴设定不合理车辆参数指标。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三)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二、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
(四)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备案企业应如实填报经营内容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及时将备案企业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税务部门。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五)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明确汽车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将购进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按照“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办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时,公安机关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
(六)支持二手车流通规模化发展,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三、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七)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八)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前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重新完成资质认定的,可延期到2023年3月1日。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对已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及本文件印发后3个月内获得用地审批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在建项目,按已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
(九)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汽车平行进口工作方案并报商务部备案,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即可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制度,允许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
五、优化汽车使用环境
(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设施。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各地要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支持,加大力度使用地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
(十一)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辆认定条件,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
六、丰富汽车金融服务
(十二)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此次是6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之后推出的,17部门明确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对此将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
此次通知带来众多汽车消费的利好政策,除购车、用车环节之外,还对汽车文化领域进行明确,特别是在用地等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辆认定条件,促进展示、收藏、交易、赛事等传统经典车相关产业及汽车文化发展,也就意味着“赛车文化”和“老车文化”在国内将迎来更好的发展,这将在精神层面促进消费者更愿意“买车”和“用车”。
小米自动驾驶测试车首曝 预计在2024年量产
近日,EV视界从网络端获取到了一组疑似小米自动驾驶测试车辆的照片,从爆料的照片来看,一辆蓝色的“小米自动驾驶测试”车正停在路边疑似进行路测。从照片来看,测试车顶配有激光雷达,另外,小米智能驾驶系统可能会命名为“XIAOMI PILOT”。从车身造型来看,网友猜测小米这台测试车应该选用的是比亚迪汉车型。(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6月21日,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自动驾驶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专利公布。摘要显示,该方法包括:获取车辆摄像模组连续采集的多帧待检测图像并识别;确定每帧待检测图像中是否存在目标对象,以及目标对象在待检测图像中的位置,所述目标对象为前方车辆的指定配件;在至少两帧待检测图像中存在目标对象的情况下,根据目标对象的位置,确定路况信息,并控制车辆执行对应的驾驶动作。
截至目前,小米汽车共公开了十多项专利信息,其中有近一半于今年密集申请。小米汽车首期逾100亿元的巨额投入,正在加速转化为实战成果。按照规划,小米汽车将在未来10年投资100亿美元,重金打造自己的汽车王国,并由雷军亲自掌舵。
7月12日将发布首款车型 RADAR品牌中文名“雷达汽车”
7月7日,RADAR品牌微信公众号已经更名“雷达汽车”。据直播提示,雷达汽车品牌将于7月12日正式发布,届时首款车型也将揭晓。
吉利控股旗下雷达汽车品牌聚焦新能源户外出行细分市场,旗下首款车型定位纯电皮卡,这也是国内首款基于纯电平台打造皮卡车型。
从公布的预告图来看,雷达汽车品牌首款车型造型有着很强的新能源车型设计元素,包括前脸日行灯与尾灯组都采用了当下流行的贯穿式设计风格,并未尾灯组两侧呈现X造型,点亮后显示效果不俗。
值得一提的是,新车在尾厢中设计有10A+16A家用电源插座以及12V120W的车载电源接口,新车的对外输出能力将非常强。
根据此前品牌发布会上公布的信息,雷达汽车品牌将聚焦新能源户外出行细分市场,为用户打造多元户外生活体验,因此预计新车将会拥有更多适应户外使用的便利性功能。
工信部修改双积分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 增积分交易调节机制
7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针对积分计算方法和考核比例进行了修改,增加积分交易市场调节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收储、释放机制,保障积分交易市场平稳运行。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为适应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决定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2021年度至2025年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按照《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见附件2)确定。202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二、第二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按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第4.2款要求计算并公示乘用车企业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
三、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乘用车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在有效期内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抵偿和结转。”
四、增加一章“积分交易市场调节机制”作为第六章,包括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建立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收储、释放机制,保障积分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积分池,对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收储和释放。”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自2023年起,当年度产生和结转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之和,大于考虑结转、转让积分抵偿后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与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之和的2.0倍时,在每年度积分核算情况报告发布后90日内,企业可根据自愿原则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存储的积分数量不超过自身当年度产生和结转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总量的40%。收储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不设置结转比例要求,有效期自存储年起不超过五年。”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当年度产生和结转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之和,小于考虑结转、转让抵偿后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与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之和的1.5倍时,积分池释放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至上述倍数关系达到1.5倍。释放方案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示。
按照积分池中企业存储积分占比释放相应数量的积分至各企业账户,由企业进行积分交易和负积分抵偿。当年度积分交易期结束之后,未使用的释放正积分返还积分池。”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碳排放管理工作需要,适时研究建立与其他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
九、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六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定期核查或专项核查等。”
十、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第三十八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照职责给予通报,并按照核查值核算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视情节轻重,给予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进行通报,禁止积分转让、交易等处罚:”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第四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要求,纳入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条件。乘用车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其负积分抵偿归零前,对其燃料消耗量达不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不予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不予核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企业燃料消耗量达不到目标值乘用车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进口车辆电子信息报送,并可以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第四十一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核算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境内生产的乘用车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发证日期为准确定相应的年度;进口乘用车以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的海关报关单证放行日期为准确定相应的年度。”
十三、将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分别修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十四、附件2《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增加2024至2025年度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住建部: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日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回答记者提问,称:“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介绍充电设施的建设,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惠民生、促消费、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
一是明确标准。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明确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二是制定计划。2021年以来,选取59个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充电设施等社区低碳能源设施的覆盖率列为城市体检内容,通过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样本城市查找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确定充电设施的建设目标、计划和项目。
三是分类推进。对于既有居住区,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李想:大牌音响主要是调音的作用
近日,针对近期汽车品牌音响的争议,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通过社交平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明确表示在汽车音响中,众多的大品牌供应商主要是起到车内调音的作用,甚至有些连调音都不做,仅仅是授权贴牌而已。
李想表示:“出现在各大豪华品牌车上的几个大名鼎鼎的高端汽车音响品牌,动不动几万元的选装价格。他们大部分既不生产喇叭,也不生产功放;即不研发音响的软件,也不设计喇叭罩。主要是调音的作用(高水平的品牌这个能力还是值钱的),甚至很多调音都不做,只授权贴牌而已。”
同时,李想还表示:“我们这种抠厂的选择是:1、不花钱贴牌,用最好的喇叭和功放;2、自己做软件,并让顶尖的调音师变成同事;3、变成每辆车的标配。”
此外,在理想L9发布会上,李想表示,理想L9车内采用7.3.4全景声音响布局,由7组扬声器组成全车环绕,3个重低音单元组成低音矩阵,4个顶部扬声器组成天空环绕。采用杜比全景声技术,配备4D沉浸式影音系统,在车内打造了身临其境的视听体验。
功放最大功率高达2160W,理想L9提供了更大的声学腔体容积,前部双8英寸低音单元设计使低频下潜更足,配合车尾大功率低音单元组成的矩阵,让低音均匀分布在车内。全车拥有21个扬声器,高音单元采用铝膜,中音单元采用凯夫拉材质,低音单元采用碳纤维材质。
马斯克:终止收购推特 或将支付高额“分手费”
近日,特斯拉CEO伊隆·马斯克对外表示,将终止对推特的收购,理由是推特严重违反了协议中的多项条款。根据此前双方签署的法律协议,任何一方中断交易要向对方支付10亿美元的费用。这意味着马斯克或将支付高达10亿美元的“分手费”。但如果马斯克方面咬定推特公司未遵守协议,那么该笔费用的裁决或将诉诸法院。
马斯克的律师在一份文件中表示,推特未能或拒绝回应多次索取平台上虚假或垃圾账户信息的请求,这对公司的业务表现至关重要。知情人士透露,马斯克团队得出的结论是,推特无法核实其垃圾邮件账户数量,而垃圾账户一直是马斯克抱怨的一个主要问题。
推特董事会成员Bret Taylor表示,已收到马斯克关于终止收购推特的意向。但推特方面表示,其将恪守承诺,将按每股54.20美元的价格和现有协议条款执行马斯克收购推特的交易,此外,推特还计划针对马斯克采取法律行动,以执行这宗并购交易。
或搭激光雷达 新款小鹏P7路试谍照曝光
近日,EV视界从网络上获取到一组新款小鹏P7路试谍照。新车针对造型及内饰细节进行了升级,有望加装激光雷达,预计新车将于年内正式发布。
从曝光的路试谍照来看,新款小鹏P7针对前包围进行了位置,预计头灯处将预留出激光雷达位置,并很好的与前大灯组进行融合,避免破坏其美观程度,未来可选配XPILOT3.5智能辅助系统。
内饰方面,新车换装了与小鹏G9相同的全新样式方向盘,全新方向盘采用金属按键+滚轮的设计,大大降低了误触概率。仪表盘全新Xmart 4.0的3D UI也将出现在新车上。中控屏下方也与小鹏G9相同,配备有两个无线充电面板,同时两个杯架的样式也发生了变化,扶手箱也采用全新样式。
除此之外,新款小鹏P7有望基于800V高压SiC平台打造而来,未来将实现超充5min,补能超过200km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