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日前,广汽集团发布公告称,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申请已在湖南省长沙市当地相关执法机构受理。
当地相关执法机构认为:广汽菲克的实际资产已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且现已基本停止经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广汽菲克据此申请破产清算依据充分,本院依法予以受理。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申请。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汽集团(含合并范围内企业)因提供委托贷款及各种经营业务往来款而对广汽菲克形成合计约10.35亿元人民币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2.92亿元;尚有不超过2亿元专项用于其员工安置费用部分,预计在其破产清算时可优先受偿);广汽菲克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广汽集团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广汽集团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广汽菲克破产申请的议案》。根据合营企业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汽菲克)的申请,同意其因资不抵债,按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相关执法机构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