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范围内,欧美发达国家也在探索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在这方面它们并不比中国成熟多少,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欧洲,以“车辆共享”(Car Sharing)模式为主的电动车租赁模式非常走红。
“车辆共享”这一理念最早于1987年由瑞士发起,即车辆使用者无须负担车辆购置费用,仅在需要用车时通过租车获得使用权。“车辆共享”模式以分时租赁为主要服务,满足城市中偶尔用车和偶尔想要体验不同类型座驾群体的短距离通勤需要。这种模式在欧洲许多国家和城市获得推广。
2011年12月,法国巴黎市政厅联合博洛尔(Bolloré)公司耗资2.35亿欧元推出Autolib自助租车服务,提供3000台纯电动车和1400个配有充电设施的还车点,消费者可以通过缴纳一定会费成为会员,即可通过网络和电话预约,或直接到Autolib充电站取车;每半小时收取5欧元-8欧元的费用。使用结束后,只需将车停在临近的专用充电停车格即可。
Autolib还为私家电动车提供充电服务。目前,Autolib已经推广到日本,并配合日本环境省的委托提供示范运行,共享用户可以通过使用电动车积累环保行动点数,凭点数到餐厅、银行、旅馆等服务场所兑换商品或服务,以培养电动车的使用习惯。
需要指出的是,“车辆共享”模式的推广意味着投入更多的电动车和充足的充电站。在当前电动车售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经营者和政府也必然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博洛尔曾经作出过预计:至少在8万名会员每周租车两次,且每次使用时间超过1小时的情况下,博洛尔依然需要七年左右的时间才可能获利。根据协议,若经营出现亏损,博洛尔最高需承受6000万欧元的亏损,超出部分将由巴黎市政府承担。
美国电动汽车市场在2011年之后快速增长。2014年前半年销售量达到5.45万辆,较前一年增长了33%。在美国,汽车厂商也多以租赁整车的方式进入市场。一种方式是,电动车企业一般与消费者签订三年左右的租赁合约,期满后按照整车情况进行回收。另一种方式则是传统汽车租赁公司购买电动车后出租给消费者。
2011年,全球最大的汽车租赁公司美国赫兹(Hertz)公司在纽约首推电动车租赁服务,提供三菱i-MiEV、日产Leaf、Smart ED等多款车型,租金在每小时6美元到10美元,并提供充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