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跟随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海淀区的北京首石缘加油站,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现场对其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2014年10月份,北京市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的汽油清净性进行了抽测,检测结果显示不符合《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第四、五阶段)》(GWKB1.1-2011)中规定的国Ⅴ阶段沉积物不高于3mg/300ml的限值要求。
为保证市售油品质量及清净性达到现行标准的要求,从源头改善机动车排放,北京市环保部门从2014年9月份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北京市售汽油清净性监督性抽查工作。抽查结果显示,北京市油品质量及清净剂添加情况总体良好,但是仍然有少数加油站或储油库存在以次充好、以少代多等现象。
针对发现的汽油清净性超标问题,北京市环保部门对全市石化企业提出了要求,一是石化企业应带头承担减排义务,模范践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条例》);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审查清净剂添加情况;三是购买环保目录中的产品,严格按照比例添加清净剂。
据了解,汽油燃烧后会形成沉积物,从而影响发动机性能,增加发动机尾气排放。车用燃料中加入清净剂后,可以清除发动机内积碳,从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中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等污染物的浓度。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为细颗粒物(PM2.5)的前体物,通过降低它们的排放浓度,能够有效减少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进而减少环境污染。目前,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油中均要求添加清净剂,同时也是国际上控制机动车污染的通用有效手段之一。
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大气条例》要求,北京市销售的车用燃料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净剂。否则,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资质。
下一步,北京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汽油清净性检查和抽测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超标企业进行从重处罚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