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至2015年底,在“昆明 3城市群”(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市)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同时鼓励非示范城市群适度推广新能源汽车。
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底,昆明、丽江、玉溪、大理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分别达到3400辆、800辆、300辆和500 辆。《意见》指出,云南将以公交客车、出租车、公务车辆等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各示范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客车、公务车辆、环卫车、物流 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能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