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政府出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通过三年时间,在西宁、青海湖地区试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2019年至2020年力争达到3000辆以上,按照满足5000辆新能源汽车运行的要求,新建充电桩2000个。
基于柴达木盆地丰富的盐湖锂资源和得天独厚的产业发展气候条件,“十一五”以来,青海紧盯新能源产业走向和技术进步趋势,着力打造以盐湖锂资源开发、电池正负极材料、储能电池和动力电池为重点的完整锂产业链,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以此助推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2014年,通过环青海湖(国际)电动汽车挑战赛这个全国乃至世界首个综合性新能源电动车盛会,国网青海电力公司在西宁市城南新区及环青海湖区域的海晏县、湟源县等8个赛点安装了100千瓦直流充电桩8台、40千瓦直流充电桩18台、7千瓦交流充电桩60台。充电桩成功规模应用,开启了青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新里程。
方案明确,电价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重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维护,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价成本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