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介绍相关工作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政府定价范围新增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试点初期交易价格两个项目。
陈充介绍,药品价格、农产品价格、重要物资储备价格、专营商品价格等127个项目全面放开,改由市场定价;电力、燃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等11类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和收费,大部分带有垄断性质或者未能形成有效市场竞争,事关社会负担和发展环境的59个项目仍然由政府定价。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定价范围增加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试点初期交易价格两个项目。
此外,山东省物价局还承接了国家下放的5个定价项目,包括: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山东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山东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货物、行李运价率,传统旅客列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
陈充说:“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食盐零售价格、律师收费等并不是立即放开,而是要视相关改革推进情况、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进程,分布适时放开,有的还需要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才放开。当然,在放开前仍须按现行有关政策进行管理。”
陈充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放开取消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所有形成有效竞争的价格全部由市场调节,加快形成完善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