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北京小客车指标办官网公布《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就大家关心的2016年新能源车指标“先到先得”规则做了详解。
通告指出,申请人按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每期均按剩余额度足额配置,用尽的话则下一年优先配置。
至于轮候时间先后次序如何确定,通告分5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规定。就大家的关心的普通车转新能源车,通告表示,将按最后一次切换时间计算,即早转可次序居前。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通告提出新的规则,即单位新能源车指标每年最多5个。此前按照缴税额度并未设定上限。
新能源指标每期足额配置
1月7日,小客车指标办公布2016年新能源车配置规则,即共6万个,其中个人5.1万个、单位3000个、租赁6000个,不摇号,直接配置,先到先得,未中的只能等下一年。
先到先得的规则之下,到底谁排在前谁排在后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22日,小客车指标办就此发出通告。
从通告看,新能源车指标轮候规则依然是先到先得,即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配置指标,个人与单位分别轮候,未配置完的或者过期未使用的不再添加到下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有市民以为小客车指标办每期会控制通过审核人数,该通告予以否认。通告表示,每期均是按照当年剩余新能源指标额度足额配置。也就是说,不会设置指标平均数或者通过审核控制人数。
燃油车转新能源车先到先得
到底谁该排在前面,谁该排在后面?通告分5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即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按申请时间计算;重新申请且通过的,按重新申请的时间计算;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还是按申请时间计算;审核通过后变更信息再次通过的,时间不变。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燃油车转新能源车,以最后一次申请切换时间为计算。而且,指标过期未使用再次申请的,也只能按重新申请的时间排序。换句话说,先占号却未使用的人想再申请时,次序就变得比较靠后。
至于到底如何确定自己的申请时间,通告表示,自2016年2月1日零时起,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显示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的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起始点,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查看“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
单位每年最多5个指标
3000个单位指标该如何配置?通告给出答案:每个单位每年最多可以申请5个。已经提交且且获得5个以上申请编码的,将保留生成时间较早的5个,其余的全部取消。
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确定方面,具体的规则与个人申请大致相同。
区别在于单位有了一个延长的缓冲期,即可以到2017年再次申请:2016年应配置新能源指标而未配置的,若单位于2017年2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请且通过审核,轮候次序仍按2016年申请时间计算。
以下为《关于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轮候配置有关规则的通告》原文:
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共6万个,其中个人指标和单位指标面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轮候配置,现就有关规则通告如下:
一、轮候规则
1.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直接配置指标。当年指标额度用尽后,剩余申请轮候至下一年度优先配置;
2.个人和单位分别轮候。每期按当年剩余新能源指标额度足额配置;
3.当年未配置完的新能源指标,以及过期未使用的指标不跨年配置;
4.符合条件的单位每年最多可以申请5个新能源指标。
二、个人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
1.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2.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指标过期失效后再次申请、未确认延期被取消后再次申请、因申请人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申请人主动取消申请后再次申请;
3.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4.确认延期时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在审核通过状态下变更申请信息且再次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
5.由申请普通指标切换为申请新能源指标的,轮候次序按最后一次切换时间计算。
三、单位轮候时间先后次序的确定
1.单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申请时间计算;
2.单位重新申请且审核通过的,轮候次序按重新申请时间计算。重新申请的情形包括:因单位原因审核未通过再次申请、主动取消申请后再次申请、变更申请信息再次申请;
3.单位追加申请编码的,轮候次序按追加时间计算;
4.新申请或重新申请资格审核未通过但复核通过的,轮候次序计算时间不变;
5.单位2016年应配置新能源指标而未配置的,若单位于2017年2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请且通过审核,轮候次序仍按2016年申请时间计算。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自2016年2月1日零时起,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显示申请人和申请单位的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起始点,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查看“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
2.单位已经提交2016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且获得5个以上申请编码的,系统将保留生成时间较早的5个申请编码,同时取消其余申请编码。
特此通告。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