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河南省设立“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对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根据实际推广数量发放运营补贴。
河南省工信委表示,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支持力度,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公交车辆产品结构。据了解,“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旨在进一步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为加快各市(县)新能源公交车替换燃油公交车步伐,河南省特别对完成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做了明确规定,其中2015-2019年的目标分别是不低于30%、40%、50%、60%、70%。
补贴的车辆类型包括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燃料电池公交车、超级电容公交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等。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根据车体长度划分三个不同的补贴级别。纯电动公交车每辆每年补贴4-8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每辆每年补贴2-4万元。燃料电池公交车每辆每年补助6万元,超级电容公交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辆每年补贴2万元。如下表所示。
根据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对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采取存量部分年初预拨、增量部分年终清算的方式,由省级财政下达市县。
办法指出,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公交企业,一经查实,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并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对虚报标台和行驶里程,套取补助资金、扩大补助范围发放补助资金、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虚报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和推广比例、扩大范围发放补助资金的,在全省范围对有关县市进行通报,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