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张家口市电动汽车的发展和推广应用,日前,张家口市物价局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并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为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国家、河北省陆续出台文件, 推出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同时,在张家口市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中,到2020年,张家口市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政策,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 “电费+充电服务价格 (服务费)”构成。电动汽车充电电费按照国家和省价格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充电电度收取,张家口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经营单位可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适当下浮,其最高限价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讯车、执法执勤巡逻车、出租车等)、其它用车 (包括环卫车、物流配送车、邮政车等) 直流快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83元/千瓦时; 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含其它用车, 同上) 交流慢充充电服务价格为0.62元/千瓦时; 七座以上乘用车 (包括城乡公交及客运车、校车等)充电服务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张家口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充电服务价格与油价、气价的双联动机制, 并按照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 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使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更充分体现燃油、燃气价格的变化。 具体而言,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同车型燃油汽车百公里平均油耗的60%加燃气汽车百公里平均气耗成本的40%,加权平均值测算。今后,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燃油或燃气价格变化,按照联动计算公式测算后适时调整并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