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
《意见》提出目标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法规、 标准、政策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全面推行,我国绿色发展水平实现总体提升。
《意见》要求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物为重点,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适时将实施范围拓展至轮胎等品种,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支持建立发动机、变速箱等汽车旧件回收、再制造加工体系,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
要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等的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节能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促进能源清洁发展。建立完善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 相适应的法规、政策,按照简化、普惠、稳定、渐变的原则,在规 划统筹、并网消纳、价格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政策调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 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 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开发利用 政策机制,从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开发利用。 建立对能源开发生产、贸易运输、设备制造、转化利用等环节能耗、 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