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在4月23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重点围绕6个方面的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政策组合发布,包括增加牌照供给,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充电补助”,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以及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
一是增加牌照供给。
自今年3月起到年底,上海市将在原有年度计划基础上新增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投放数量。
二是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
上海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的,给予每辆车4000元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再给予消费者一定幅度的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释放“换新”需求。
三是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充电补助。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上海市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再给予5000元补助。
四是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
今年重点落实好三项工作:首先是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汽车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工作力度,今年计划置换新能源公交车2500辆左右,纯电动出租车5000辆左右;其次,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加快突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物流等公共领域增加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年内计划新建5座加氢站,同步研究加氢站布局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再有,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继续免费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消费者将存量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部门提供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后,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车上牌额度。
五是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
针对充电桩进小区难、出租车充电难、充电安全监管难等问题,抓紧落实《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有关支持政策。
六是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
积极对接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加大智能汽车应用场景开放力度,继续增加开放道路测试路段规模,增加测试场景,完善智能汽车测试、准入、使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探索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商业化运营,为智能汽车消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政策,尽快发布本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及相关配套细则,推动相关举措落实落地,提振消费者信心,释放汽车消费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