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组合拳出击
催热新能源汽车市场
根据《石家庄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我市将按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与公务、公用车领域优先实施,在私人用车领域着力推广”的战略加快系能源汽车发展和应用。
我市提出,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各级政府用车采购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新购车辆(包括邮政、园林、环保、公安等业务用车)优先购买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优先在公交车、出租车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淘汰置换的黄标公交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应主要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汽车。鼓励使用地产车。为支持省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鼓励优先选用和推广本市同质同价新能源汽车。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各类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的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石家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
《实施意见》指出,推广阶段内,对新能源公交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在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1的比例对购车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对购车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格的60%。
并且,新能源公交客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按照省规定,推广阶段(2014年至2015年)在石家庄市购置注册的所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
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对使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中所列举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意见规定,对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
为新能源汽车发放、装贴特殊标识,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新能源汽车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
省会还将开放新能源汽车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辆登记、年检等业务,直接发放机动车污染排放环保标志。
接地气吸引消费者注意
在记者采访中,很多受访市民认为,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
“随着政策落地以及充电桩建设的发展,新能源车将很快驶入‘快车道’。”石家庄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郭庆华说,据他介绍,补贴政策发布后,前来咨询看车的顾客明显增多,消费者最关心的是补贴政策落实后到底能享受多少实惠。
某4S店的负责人也表示,年轻人环保意识强,中老年人看重用电比用油要省钱。潜在消费者也很多,从市场来看,未来新能源汽车很有前途。
河北习实康鑫4S店市场部经理李涛介绍,我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一出来,很快便有电话咨询、来店看车试驾的顾客,可见石家庄消费者一直挺关注新能源汽车,只是政策一直没到位。“目前补贴政策的具体操作流程还不清楚,比如新能源汽车省内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执行细则还没有说明。不过,现在我们已经积累了不少意向客户,一旦政策明朗销量将大增。”
据了解,以市场指导价20.98万元的比亚迪秦为例,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之后,比亚迪秦能够减少近2万元的购买成本,加上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补贴约5万元,总共的政策优惠约7万元,因此实际购买成本只有约15万元,已经相当实惠。
“今年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最高,到了明年就没这么高的额度了。”一位新能源汽车的销售顾问告诉记者。他表示,国家已经出台了新能源车退坡机制,因此从明年开始购买的补贴将会减少。
据了解,今年4月29日财政部《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发布,根据通知,2016年,乘用车以纯电动续航行驶里程(R)为标准,具体补贴如下:1、纯电动乘用车100km≤R<150km每车2.5万、150km≤R<250km每车4.5万、R≥250km每车5.5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km每车补贴3万元。
相比2013年-2015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纯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由大于等于80km提升至100km,补贴减少0.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补贴减少0.5万元。
根据续航里程的不同,确实有部分车型从明年开始补贴会相对下降。
充电问题将有解决办法
前年,市民刘先生买了一辆纯电动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充一次电,能在市区内行驶120公里。”刘先生表示,和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确经济实惠;但节能实惠的背后,也有很多不方便,“市区内没有充电桩,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又没有充电设施,所以充电只能回家”。
即便是在家充电,也并不是简单的一件事。以刘先生为例,因为住在一个老小区的一楼,车可以开到家门口,但他还是准备了一根很长的电源线用来给爱车充电。
今年7月,省会首座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位同电动汽车充电站具备电动公交试运行条件。站内除了5台直流充电桩外,还有3台交流充电桩。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并无社会车辆来充电。相似的情形还发生在青银高速石家庄南电动汽车充电站。虽然“D”形的充电桩造型时尚,电动汽车半个小时便可充满电继续上路,但“顾客”却屈指可数。
按《实施意见》指出,今后,我市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石家庄市城市专项规划,由职能部门牵头编制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
根据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市场使用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充电站、换电站和充电桩。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综合枢纽站、公交枢纽站、公交停保站、公交首末站、出租车服务区、社会车辆停车场以及变电站等设施用地。
市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充电站;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市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的环卫、邮政、电力用车集中停放地建设充电桩。在市区、高新区、正定新区等地建换电站。鼓励在商业建筑(超市、商场等)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输变电设施等场所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
在新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或配电网条件具备的现有小区,鼓励私人用户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
鼓励在单位(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和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
鼓励专业运营商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单位,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利好政策助力 将迎来爆发期
新能源汽车遇到大喜事了!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在推广阶段内对普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5的比例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格的60%。按照我省规定,推广阶段在石家庄市购置注册的所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牌费;享受省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及其他收费公路行驶免收车辆通行费。面对多重利好,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将迎来爆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