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示范区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郑州举行。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驻马店、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
据报道,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在全国尚属首创。根据协议,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在上述10市区域内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10个省辖市将在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企业生产管理、车辆上路运行、市场管理、创新研发、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符合省情的低速电动车管理发展道路。
低速电动车涵盖了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低速电动汽车等。近年来,这类车型因其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方便快捷,在中小城市、县城和农村的销售十分火爆,市场需求旺盛。据省工信委的初步统计,去年我省低速电动车产能达20万辆,产销超过10万辆,同比增长约一倍。
河南省已经把发展低速电动车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连续四年列入全省工业行动计划,连续五年纳入省级财政支持范围;相继出台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和生产规范条例;不少省辖市已经先行先试,许昌、洛阳、驻马店、开封、商丘、济源等地已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目前示范区中已经有6个城市出台了区域低速电动车产业支持政策和示范运行管理办法,其他4个城市正在积极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