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12 月 1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明确了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根据《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以下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纯电动乘用车 30 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 100km/h。
2、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不低于 200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
4、对按照 GB/T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轻型汽车》中“附录 A”进行检测 的纯电动乘用车车型,其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 35%的,电 池系统能量密度应不低于 95Wh/kg,续驶里程不低于 120km。
5、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kg)的不 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 1000 时,Y≤0.0112×m+0.4;1000<m≤1600 时,Y≤0.0078 ×m+3.8;m>1600 时,Y≤0.0048×m+8.60。
6、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 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 43 公里。
7、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 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 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 值相比:整备质量为 2510kg 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 60%; 整备质量为 2510kg 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 65%;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 3500kg 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参照 GB 19578 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 3500kg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 值执行。
8、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消耗模式试 验的电能消耗量与同等整备质量纯电动乘用车电能消耗量 目标值的比值:整备质量为 2510kg 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 125%;整备质量为 2510kg 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