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重庆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等六项措施,政策预计于6月开始施行,2023年12月31日截止。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并将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公交车、公务用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以及鼓励生产企业出台相关促销政策,引导重庆市个人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加快充电桩建设,对全市范围内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对满足单站装机功率和桩数有关条件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专用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建设补贴。